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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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夏季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的通知
时间:[2013-07-05]        阅读:

各院系、处室单位:

目前已进入盛夏高温季节,特别近期连日高温,学校用电量骤升进入用电高峰期,家属区部分居民楼及行政办公区出现了跳闸现象。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教职员工节约用电意识,保持和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保证学校教学、科研的顺利进行和广大教职工、学生生活用电,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用电,现做如下通知:

一、各院系、处室单位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加强电器设备、用电线路运行情况的检查和管理。要立即开展以用电安全为主要内容的自查,排除用电线路、电器设备的安全隐患,消除管理死角,确保设备、线路时刻处于良好状态,严防因用电线路负荷过大、线路老化等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

       二、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室内空调系统温度控制的要求,夏季温度设置一律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一般情况下,空调运行期间禁止开窗,房间无人时应关闭空调,尽量缩短空调运行时间。

       三、加强日常节约用电管理。加强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管理,减少计算机、打印机等用电设备的能耗;照明系统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工作人员下班因非工作原因尽量不要到办公室,以减少用电消耗,务必关闭室内电器,有用电控制闸的要落闸,公共区域的走廊照明及时关闭;宿舍区内严禁使用违章电器,用电线路禁止私拉乱接。

       四、各单位要从开展节约用电是全面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高度,增强安全节能意识,把安全用电、节电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节约用电是当前的迫切任务,也是能源资源节约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从建设“两型社会”的高度来对待、来推动节约用电工作,将节约用电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看,一项日常工作来抓。

       五、学校生产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展开夏季安全用电监督、检查工作。根据检查情况,对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措施不得力、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单位下达安全整改意见书,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有关责任。

 

总务处

201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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