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校园零星维修工程的实施效率,进一步规范总务处零星维修采购工作管理,提高日常零星维修、抢修工作效率,拟补充公开遴选施工企业为我校零星维修工程提供相关服务,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工程服务的施工企业前来参与,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总务处零星维修工程施工企业遴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ZWC—2023009
三、项目内容:为做好学校日常水、电、暖、土建及屋面防水等零星维修及日常绿化养护工作,公开遴选在商业信誉、工作效率、工程质量、服务水平等方面具有优良表现的施工企业,作为总务处日常零星维修的常驻单位。
四、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间如有不良记录出现,总务处有权立刻暂停或取消其服务资格,并做出相应的处罚。
五、维修范围:施工企业负责实施预算额2万元以下的零星维修项目。
六、资格要求:
1.施工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工程经营许可证,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信誉,各施工企业仅报一类;建筑安装类、机电类、防水类、园林绿化类共4类;针对所报类型提供相应类型不低于专业承包二级或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园林绿化类提供营业执照、不要求资质)。
2.施工企业应自行承担参加此次遴选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如制作资格响应文件、交通费等),不论遴选结果如何,采购人均不承担相关费用。
3.资格响应文件应有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或经法人代表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各施工企业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反对弄虚作假,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取消其遴选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挂靠单位及分公司报名。
七、报名及遴选文件领取:
1.现场报名时间及遴选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6月27日—2023年7月3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
2.领取地点: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南院行政楼一层106室 。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9-82202321
3.未经报名登记其遴选将被拒绝。
4.领取遴选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遴选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7月5日下午6:30,逾期递交的遴选资格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九、对本次遴选活动事项如有疑问,请在遴选资格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两日前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提交到总务处,逾期递交不予受理。
总务处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