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总务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高行政办事效率,促进管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结合总务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总务处处长办公会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决定本部门重大事项,传达学校重要精神和重大事项决定。
二、处长办公会由处领导、办公室及与会议内容有关的科室负责人组成。会议由处长召集并主持,根据会议涉及内容可扩大有关人员参加,召开处长办公会扩大会议。
三、处长办公会原则单周周一上午9:00召开,如遇紧急或重大事项,可由处长召集召开临时会议。
四、处长办公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处长负责制。
五、会议的主旨
1、协调、督促、落实、传达上级组织部署确定的重要工作任务。
2、听取专项工作情况汇报,安排布置重要工作。
3、 研究讨论提交处长办公会审议、决定的重大问题。
六、会议议事程序
1、分管处长或科室负责人汇报需讨论决定的事项。
2、处领导充分发表意见,处长综合大家意见形成决议。
3、对意见分歧较大,一时难以决定的议题,要充分考虑少数人的意见,一般情况下应暂缓做出决定,紧急情况下处长有权做出决定。
七、会议记录、纪要和议定事项的落实
1、办公室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处长办公会决议事件必须形成会议纪要,由处长签发,办公室分送处班子成员、相关科室和相关单位。
2、会议纪要需于次日完成,经相关参会人员审阅后,三个工作日内报处长签发。
3、因故未出席会议的班子成员,如涉及到相关工作的,会后办公室主任应向其通报会议情况,需要时提供会议记录。
4、凡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处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指导相关科室具体落实,并及时反馈决议执行情况。
八、议题确定:各分管处长对需要上会事项,于双周周五12:00前提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征求处长意见后提交处长办公会研究。
九、处长办公会形成的决定,全处所有科室、所有人员均应当要认真执行,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积极办理。办公室负责处长办公会议决议的督办、检查和各科室的协调工作。各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主管处长汇报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主管处长及时向处长汇报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本议事规则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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