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后勤社会化进程,完善学校后勤管理制度建设,全面提升学校后勤服务质量。总务处先后制定了雁塔校区“物业服务管理委托合同”、“校园绿化服务管理委托合同”、“校园清扫保洁服务管理委托合同”、“饮食服务管理委托合同”。为了使合同文本更贴近实际、更方便实际操作,总务处质管科与后勤中心进行多次沟通与协商,修订、完善这些合同。4月3日上午,总务处质管科再次联合后勤中心在北院热水井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后勤服务合同研讨会,总务处与后勤中心相关领导参加了本次会议。总务处参加的人员有:李军、宋家辉、张明磊;后勤中心参加的人员有:卜长安、崔明军、武继东、廉康宁、闫清波。
本着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共同学习、相互促进的原则,此次会议针对物业服务、校园绿化、校园清扫保洁、饮食服务四份合同,甲方(总务处)充分听取乙方(后勤中心)的意见和建议,经过协商解决分歧问题,从而对合同进行修改与完善,使合同内容更全面、更细致、更合理、更具操作性,在后勤服务管理过程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使我校后勤服务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经过总务处与后勤中心相关领导的认真讨论与积极协商,会议完善了后勤服务费的计算方法与标准,积极探讨了水泵更换、大型活动绿化服务项目、餐厅大楼外墙粉刷、楼内地板砖更换成为立项工程的具体标准。另外,本次会议还针对后勤服务管理工作提出了一些合理化的建议。一是,总务处与后勤中心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出台相关管理规定,专门处理建筑垃圾乱放、大面积破坏草坪等问题。二是,联系兄弟院校进行学习、调研,明确大修与小修、日常维修与专项维修的界定标准,减少甲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存在的分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三是,总务处质管科与后勤中心办公室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等方式,共同提升后勤管理水平。
总务处质管科
2013年4月3日